假劣药品公告
2010第3期
根据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情通报》(〔2009〕4号)的通知,介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广大群众在购买或使用药品时,警惕以下假冒药品:
一、江苏省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不法分子以该辖区为据点向全国30个省市区邮售标示为河南台前县、河北振国药业有限公司等生产的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复方刘氏定喘丸胶囊等60中假冒药品,经检验,上述药品均含有醋酸泼尼松,使用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此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已成功告破。
附件:假药目录

介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