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药品公告
2010第2期
根据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情通报》(〔2009〕3号)的通知,介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广大群众在购买或使用药品时,警惕以下假冒产品:
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不法分子假冒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违法宣传和销售“同仁堂牌益康胶囊”、“同仁益康胶囊”等产品。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虽然持有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308”和 “国食健字G20041059”的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但从未生产过相关产品。
二、目前市场销售的标示为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未生产过批号为20090205、20090711、200903、20090816、20090821的“喜炎平注射液”,且在部分地区发现仿冒该公司,批号为20090421、20090519的“喜炎平注射液”;
三、经核查:福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未生产过标示为福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00004、规格≥2.5TU/ml/瓶、生产批号为20090726、包装为5瓶/盒/人份)的疫苗。
介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