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首  页 ||  工作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指南 ||  产业资讯 ||  专题栏目 ||  联系我们 ||  精彩回顾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
食品安全监督股
药品综合监管股
晋中市局    市药检所
榆次分局    太谷分局
祁县分局    平遥分局
灵石分局    寿阳分局
昔阳分局    和顺分局
左权分局    榆社分局

北京 上海 天津
广东 重庆 河北
河南 山东 江苏
浙江 吉林 辽宁
湖北 湖南 云南
陕西 江西 福建
西藏 广西 宁夏
四川 甘肃 贵州
青海 安徽 新疆
海南 黑龙江
  当前位置:首页 ->食品安全监督相关文件

     发表日期: 2006-05-29 10:56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介食领办字[2006]1号

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及晋中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五一”期间食品市场的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6年4月28日至2006年5月10日

二、检查重点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把节日消费量大的酒、糖、饮料、大米、面粉、水果、蔬菜、水产品、肉产品、保健品和儿童食品作为重点,把旅游景点、宾馆饭店作为重点区域,特别是旅游景区及其周围集体用餐场所作为重中之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要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严防节日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各种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决不手软。

(三)加强交流、及时沟通

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对节假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各自职责内及时处置,减少事故危害,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上报。

2006年5月15日前各成员单位将“五一”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

                                                      二ΟΟ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版权所有:2004-2005©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休分局
电话:0354-7211609    传真:0354-7211606
地 址:介休市新华北路建设巷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