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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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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 2006-03-06 09:09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晋介食药监[2006]5号

为保证我分局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根据《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晋中食药监办〔2005〕32号)和《介休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介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介政秘发[200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分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分解、落实、考核、奖励和对违法责任进行追究的重要制度体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职责、落实评议考核和奖惩措施,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各股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职权由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一切行政行为必须于法有据,依法定职权作出,体现法律的要求,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

(二)权责统一原则。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受追究”的理念。各股室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的同时,必须承担与职权相应的责任。

(三)奖励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对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并经常保持良好执法状态,取得明显成效的股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给与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违法执法的股室和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行为性质、危害后果、主观状态等予以惩处。

(四)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发挥层级监督作用。同时,还应主动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司法、社会各界以及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实现行政执法的公平与公正。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自觉性。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股室要把推行执法责任制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结合起来,在改进学习方法和提高学习质量上下功夫。一是要把学习《纲要》和《若干意见》作为法制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股室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真正领会、掌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涵和工作要求。二是要加强执法人员对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解决好“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2、积极组织和参加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培训。重点积极参加本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准入培训以及其它法律培训,做好本局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专题培训,把推行执法责任制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引深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1、梳理执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衔接,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主要梳理内容是: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截至2005年底以前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部门的“三定”规定。我局在2006年2月底前完成梳理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分解执法职权。分局应根据执法机构设置和执法岗位配置情况,将行政执法依据所规定的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分解过程中不得擅自扩大或增加行政执法权限。职权分解要科学合理,执法程序要清楚明晰,期限明确,执法岗位间的职权不得交叉和重复。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我局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3、确定执法责任。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在分解职权的基础上,要确定每个岗位及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并签订执法责任状(书)。

(三)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

1、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评议考核的主体。市局对所属各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分局对各股室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3、评议考核的内容。指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其内容主要有:

1)执法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2)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权限;

3)执法依据是否合法;

4)执法程序是否规范;

5)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7)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4、评议考核的办法。主要采取“四个结合”,即组织考评与个人自我考评相结合;互查与互评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内部考评与外部评议相结合。

2006年开始,分局将把行政执法考核列入对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中。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主体,要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给与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及年度考核情况,给与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或者变更、撤销比例较高的,对在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度低或者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与通报批评或者取消年度评比先进的资格。

对实施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纪应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分局将于2006年4月底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职责争议的协调制度等,形成完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并汇编成册。 

四、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为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组和介休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组的安排,现成立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休分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组。

组长:李丰攸

副组长:高志毅

成员:刘晓东、宁德功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高志毅(兼)

成员:刘晓东、宁德功

联系电话:0354-7211609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系全局所有股室和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法律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一定要注意及时和市局及当地政府沟通,及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以促进全系统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实施和健康发展。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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