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分局荣获 “十佳文明和谐标兵单位”称号
6月16日,介休分局在介休市委宣传部、介休市文明办主办的十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中,荣获“十佳文明和谐标兵单位”称号。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心是要建立一支文明的执法队伍,文明队伍的关键是文明执法。近年来,在晋中市局和介休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介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的监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能力、严格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市场秩序。获得此项荣誉既是介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广大群众的信赖,也是对介休分局近年来工作的肯定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开展各项工作,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刘晓东) |